关于开展执业医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及规范管理相关知识培训的通知

2018-07-09 12:07:00

为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在近期开展执业医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及规范管理相关知识培训与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与考核对象为: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经注册的尚未取得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相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及药学部门负责人员。

二、培训班由市医学会主办,培训时间由市医学会短信另行通知。

三、考试合格人员,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及规范管理培训合格证明。

四、请各医疗单位将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电子版,于7月20日前发至医学会邮箱:y2058094@126.com,报名联系电话:2058094。 


厦门市医学会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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