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共建共享平安厦门

2019-04-22 12:04:0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方案》明确,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会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

今年将在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市开展第一轮督导。

7月16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裴金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1次会议部署要求,并研究部署全市政法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平安厦门、法治厦门建设成效明显,上半年全市刑事警情在去年下降42.8%的基础上,同比再下降43%,充分说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常态长效机制得到巩固提升,为全市发展营造了良好治安环境。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1次会议部署要求,并研究部署全市政法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会议强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中央开展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态度鲜明、行动坚决,有力推进、确保打赢。要持续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深挖彻查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要统筹各方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标本兼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扫黑除恶标语口号及举报方式:

1.积极检举黑恶势力,联手共建平安厦门。举报电话:110,0592-2262365,2262190;举报邮箱:xmdahei@sohu.com

2.扫黑除恶扬正气,群防群治创平安。

3.除恶务尽,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

4.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5.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6.专群结合扫黑除恶,共建共享平安厦门。

7.扫黑除恶清隐患,提升群众安全感。

电话:学术会务部:0592-2058094、0592-2027958

         医师考评部:0592-2029611、0592-2029622

         宣传科普部:0592-2029621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花南路10号   邮编:361009

电子邮件: y2058094@126.com

ICP备案:闽ICP备12020053号 版权所有 © 2023-2024 厦门市医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