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通知
2019-04-08 12:04:00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为方便基层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厦门市医学会、厦门市医师协会举办的2019年继续医学教育已开始报名。现将2019年医疗机构继续医学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在厦门市注册的医疗机构所属的医药、医技、卫生、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二、学习时间与学习内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90学时计15学分,(其中护师需完成25分不要求Ⅰ类分);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25学分(其中市级机构:Ⅰ类分8分/年以上),县(市、区)级(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含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下同)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学分应达到25分/年,其中Ⅰ类分不做硬性要求,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超过10分/年,含特殊项目(医德医风等)不超过12分。
三、考核:
根据卫生部及省卫生厅有关规定,继续医学教育是完成职称评定、医师定期考核和医疗机构年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各区卫生计生局、各医疗机构负责通知所属医、药、卫生、医技、护理从业人员,于2019年5月30日前到厦门市医学会报名。
联系地址:思明区莲花南路10号(厦门市医学交流服务中心303室)。
联系人:黄涛、林楠、刘婧
电话:2027958、2058094
厦门市医学会
厦门市医师协会
2019年3月14日
户名:厦门市医师协会
开户行:农行思明支行 户号:342001040008968
注意事项:社区、卫生院务必将名单(姓名、职称、手机号码)发送至y2058094@126.com电话联系确认后再转账,建议使用公务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