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通知

2019-04-08 12:04:00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为方便基层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厦门市医学会、厦门市医师协会举办的2019年继续医学教育已开始报名。现将2019年医疗机构继续医学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在厦门市注册的医疗机构所属的医药、医技、卫生、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二、学习时间与学习内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90学时计15学分,(其中护师需完成25分不要求Ⅰ类分);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25学分(其中市级机构:Ⅰ类分8分/年以上),县(市、区)级(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含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下同)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学分应达到25分/年,其中Ⅰ类分不做硬性要求,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超过10分/年,含特殊项目(医德医风等)不超过12分。 

三、考核:

根据卫生部及省卫生厅有关规定,继续医学教育是完成职称评定、医师定期考核和医疗机构年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各区卫生计生局、各医疗机构负责通知所属医、药、卫生、医技、护理从业人员,于2019年5月30日前到厦门市医学会报名。

联系地址:思明区莲花南路10号(厦门市医学交流服务中心303室)。

联系人:黄涛、林楠、刘婧

电话:2027958、2058094

厦门市医学会

厦门市医师协会

2019年3月14日

 

 

 

户名:厦门市医师协会

开户行:农行思明支行  户号:342001040008968

注意事项:社区、卫生院务必将名单(姓名、职称、手机号码)发送至y2058094@126.com电话联系确认后再转账,建议使用公务卡结算。

电话:学术会务部:0592-2058094、0592-2027958

         医师考评部:0592-2029611、0592-2029622

         宣传科普部:0592-2029621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花南路10号   邮编:361009

电子邮件: y205809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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